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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了!危险废物登记、收集、转移、运输、贮存、利用「综合」

发布来源:重庆飞戈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2-03  访问量:468

1.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是什么?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类型 产生量、 流向、储存、处置等相关资料。当申报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申报。

申请登记的范围不仅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还包括科研、教学、医疗等非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人们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较少或危害较小, 不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申报登记范围。

2.为什么危险废物生产单位需要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的产生?

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①有利于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各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可通过申报登记掌握, 为管理危险废物的生产、转移和处置奠定了基础,真正实现了掌握源头、控制储存和流动、确保无害化较终处置的全过程控制政策。

②有利于完善申报内容,丰富决策支持信息

有利于建立危险废物数据库和现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开展申报登记工作,可以找出危险废物的基础, 实现危险废物信息的动态传输,提高信息交换能力,享信息资源。

③有利于完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我国危险废物的识别采用名单与危险特征识别标准相结合的方法。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申报登记情况分析和总结危险废物的类别,进一步完善名单 。

为什么要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危险废物的收集通常是分类收集的。所谓分类收集,是指根据废物的特点、数量、处理和处置要求,在鉴定试验的基础上进行收集。

从处理和处理的角度来看,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收集是非常必要的。我不知道危险废物的特点和成分是否混合在一起。除了增加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数量外,危险废物的混合还会引起爆炸和有毒气体的释放。这些潜在的副作用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会使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更加困难。

因此,分类收集有利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理和资源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危害。

4.危险废物能转移到哪些单位?

我们通常所说的危险废物转移是指生产单位将危险废物移交给合格经营单位的过程。《危险废物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危险废物生产单位只能将危险废物移交持有危险废物营业执照的单位收集或处理。

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经营方式分类, 分为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综合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收集营业执照。其中,持有危险废物收集营业执照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活动。

5.如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生产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后,生产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联单分为五联。

填写第一联生产单位后,加盖公章,交运输单位签字核实, 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接到位, 较终接受单位核实验收后,填写相应栏目,加盖公章,返还生产单位备案。第一联副联生产单位填写后,加盖公章,交运输单位签字核实,自行备案。

生产单位填写加盖公章、交通单位签字核实后,第二联提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联副联的操作就像第一联, 生产单位移交出境环保部门备案。

第三联操作就像第一联,由运输单位存档。

第四联操作就像第一联,由接受单位存档。

第五联操作如第一联,由接受地环保部门备案。

6.运输危险废物的要求是什么?

危险废物的运输是指从危险废物产生地转移到处理或处置地的过程。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选择合适的容器,确定装载方式和合适的运输工具 确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制定泄漏或临时事故的补救措施。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需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人员应接受专项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熟悉应急处理措施。

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并采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防止扬散、流失、渗漏或其他措施。危险废物不得与乘客携带在同一运输工具上。

7.危险废物的储存是什么?

危险废物的储存是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处理和较终处置前的储存行为。危险废物的储存方法可分为集中储存、隔离储存、分离储存和分离储存。

集中储存是指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 附属于处置设施的储存设施和区域储存设施;

隔离储存是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 不同材料之间有一定的距离,非禁忌材料之间存储空间;

隔离储存是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 储存方材料隔离的储存方式采用隔板或墙体;

分离储存是指在不同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物外部区域的储存方法。

8.储存前必须预处理哪些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中规定, 必须预处理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排放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稳定后储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储存。

危险废物的储存期有多长?( 超过期限该怎么办?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危险废物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原批准营业执照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要求是什么?

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材料和衬里应与危险废物兼容。例如,塑料容器不用于储存废溶剂。反应性危险废物应安装在防潮封闭容器中;腐蚀性危险废物应安装在衬胶、衬玻璃或塑料容器甚至不锈钢容器中;放射性危险废物应安装在安全防护屏蔽的包装容器中。

除相容性外, 安装在危险废物中的容器和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要求,必须完好无损,以防止泄漏。只有在安装或转移废物时才能打开。如果危险废物的容器损坏,必须立即处理并重新安装,并定期检查容器以评估其安全状况。

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口直径不超过 70 桶内有毫米的气孔。

当危险废物不再用于储存时, 所有危险废物及其残留物必须清除。如果容器不再用作他用,则不需要清除作为危险废物。

清理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的泄漏物, 按危险废物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储存设施中清理的泄漏可能是由于包装损坏和物质溶解造成的。由于危险废物本身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传染性,危险废物本身及其溶解物都具有这些特性。为了保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必须将其视为危险废物。

10处理危险废物储存设施中清理的泄漏?

根据《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储存设施中的泄漏液、清洗液和浸出液必须符合要求 GB 只有8978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才能排放。气体出口排放的气体处理后应满足要求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1454。

11.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储存是什么?

特别要求?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的储存不仅需要遵守危险废物储存的一般要求,如使用专用储存设施、预处理、分类堆放等,当不能装入普通容器时,应装入防漏胶袋 保留容器顶部和液体表面之间的 100mm上述空间,需要贴上标签等,还要注意当天消毒,消毒后才能装入容器。常温储存期不得超过 1天,于 5℃以下冷藏不得超过7 天。

12.危险废物集中储存设施的选址要求是什么?

①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度区域;

②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较高水位;

③厂界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储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 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④应避免建在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

⑤除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保护区外;

⑥常年风频较大的下风向应位于居民中心区;⑦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为 1m 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其他人工材料厚,渗透系数≤10-10 cm/s的要求。

13.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应满足哪些要求?

①地面和裙角应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兼容;

②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

③设施内应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储存装载液体和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表面无裂缝;

⑤裙脚应设计堵漏, 围护地面和裙脚的体积不得低于堵塞较大容器的较大储量或总储量 1/5;

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单独存放,并设有隔离隔断。

14.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应如何运行和管理?

①从事危险废物储存的单位, 必须收到合格单位出具的危险废物样品的物理化学分析报告,确认可储存后方可接收。

②储存危险废物前应进行检查, 确保与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

③未粘贴标签或标签未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不得接受。

④ 类似的危险废物可以堆放在容器中。

⑤搬运通道应留在每个堆间。

⑥不相容的废物不得混合或合并存放。

⑦ 危险废物生产者和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经营者必须记录危险废物的情况, 危险废物的名称必须在记录中注明, 来源、 数量、特点、包装容器类别、仓储日期、仓储位置、废物出库日期、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回收后,危险废物记录和货物清单应保留三年。

⑧储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储存设施必须定期检查,如发现损坏,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⑨泄漏液、清洗液、浸出液必须符合要求 GB8978 排放前, 处理后应满足气体出口排放的气体 GB16297 和 GB14554的要求。

15.关闭危险废物储存设施时应注意

哪些方面?

① 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经营者在关闭储存设施前应提交关闭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② 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③不能消除污染的设备、土壤、墙体等。按危险废物处理,运至正在运行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理场所或其他储存设施。

④ 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只有在没有污染的情况下,才能摘下警示标志,疏散留守人员。

16.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是什么?

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是指利用技术从危险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污染的过程。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不仅可以减少原材料的消耗,还可以降低成本。 它还可以减少危险废物的排放, 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美国 EPA 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已被视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优先事项。

17.哪些危险废物可以回收利用?

虽然有些废物被定义为危险废物,但它们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例如,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印刷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铅酸电池等。这些危险废物可以通过熔化或净化来提取有价资源。

例如,含有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过脱水、浓缩、熔炼、净化、高温冶炼、电解、精炼、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蒸馏提取;不同的废催化剂可以通过不同的工艺复活;废铅酸电池可以回收铅等。

18.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的原则是什么?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应从技术可行性、毒物去除、成本降低、产品合格四个方面考虑:

(1)资源化技术可行;

(2)资源利用效果好,生命力强;

(3)资源化利用处理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附近处理利用,以节省危险废物在储运的投资;

(4)资源化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具有与之竞争的能力。

19.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应注意哪些事项?

危险废物的回收应首先确保其安全,包括环境安全和人类安全。使用后,危险成分不得进入环境或生物链。

其次,要考虑当前工艺技术的成熟度,应有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燃料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 制定行业标准,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设计,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对已建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日常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0、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有哪些?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包括直接利用和回收再利用(reuse 和 recycle) 。

直接利用是指将废物作为原生产过程中的某些原料的替代物,或用于其他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替代物。如,铬渣与原矿以一定的配比再次进入生产线熔炼、废包装桶不改变用途循环使用,等等。

回收再利用是利用一定的回收技术提取废物中有价值的材料。如,从废弃的印刷电路板提取有价金属、废有机溶剂的提纯、废催化剂的复活,等等。

21、什么是废润滑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润滑油是润滑油在各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氧化、热分解和杂质污染等,其理化性能达到换油指标后,换下来的油。

包括废内燃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专用油(包括废变压器油、废压缩机油、废汽轮机油、废热处理油)。将废油经处理或精制,出去变质的和混入的杂质,根据需要,假如适当的添加剂,使其达到一定种类新油标准的过程。

22、废润滑油回收与再利用过程中,废油再生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

(2)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

(3)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评定;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安全消防设施。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 GB 16297、GB 8978 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 “合格”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

23、什么是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矿物油是指从石油、煤炭、油页岩中提取和精炼,在开采、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外在因素作用导致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物油。废矿物油的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其行业来源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轮船及浮动装置制造,及非特定行业。从上述废矿物油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称为废矿物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24、废矿物油的利用和处置技术方面的

一般要求是什么?

(1)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应符合《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

(2)废矿物油不应用做建筑脱模油;

(3)不应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废矿物油;

(4)废矿物油利用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烧处置和填埋处置,应根据含油率、粘度、倾点(凝点) 、闪点、色度等指标合理选择利用和处置方式;

5)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宜采用沉降、过滤、蒸馏、精制和催化裂解工艺,可根据废矿物油的污染程度和再生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工艺选择;

(6)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品应进行主要指标的检测,确保再生产品质量;

(7)废矿物油进行焚烧处置,鼓励进行热能综合利用。

(8)无法再生利用或焚烧处置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焚烧残余物应进行安全处置。

25、废油通常怎样进行回收利用?

废油的回收利用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净化、精制、再炼制。目前的利用处理方式主要以净化为主, 除去废油中的水、一般悬浊杂质和以胶态稳定分散的机械杂质。

处置对象绝大多数为汽修企业及机械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再经过精制和再炼制过程,将净化后的产品(如燃料油、润滑脂等)作为加工油类产品的原辅料,生产其他产品。

废油的回收利用大多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将废油与水和杂质分离,生产出达到或接近某种工业用油品质的矿物油。

26、企业找不到合法的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的去向问题应如何解决?

有三个解决途径:

(1)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在环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布的危废利用处置企业信息中进行查找,或电询当地环保部门。

(2)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通过环评审核和“三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

(3)对于无法合法有效的利用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缺乏相应的安全贮存能力的,应限制生产能力或改进工艺,以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或者自行建设合法且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严防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27、危险废物处置的常见方法有哪些?

总体来说包括: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固化/稳定化处理法、热处置法。

物理处理法:磁选、干燥、蒸馏、洗提、吸收、吸附、膜工艺和冷冻等;

化学处理法:中和、沉淀、氧化还原、水解等;

生物处理法:生物降解、生物吸附等;

固化/稳定化处理法:安全填埋、固化填埋等;

热处置法:焚烧、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

28、危险废物处置为什么需要预处理?

危险废物成分复杂、大小不一,为避免易反应的废物混合,达到进料均质化、稳定化,提高后续处理效率,需对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

废物入炉前,依其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搭配,搭配的过程要注意废物之间的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废物混和后发生反应。不能直接入炉焚烧的大尺寸废物,破碎后配伍入炉焚烧。

29、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哪些大气污染物?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烟气黑度、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

30、如何处置危险废物焚烧炉渣?

危险废物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吸附二噁英和其他有害成分的活性炭等残余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需采取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安全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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